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发挥优质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建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对口帮扶等多种办学方式扶持薄弱学校,特别是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薄弱学校。南京、盐城等地组建了一批由优质学校领衔的教育集团,在集团内部统一师资配置、教学管理和奖惩考核,做到优质资源广覆盖、集团管理一体化、办学模式多样化;省里组织1千所优质中小学与苏北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根据苏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组织具有相关优势的学科专业的河海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大学等6所苏南本科院校对口支持淮海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和盐城工学院等6所苏北本科院校。支持社会力量以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有学校,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重点解决了对非营利性或普惠性民办学校发展中诸如事业法人登记和财政奖补等重要问题。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机制。支持民办高校改革发展,目前民办高校在校生接近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4。推动6所独立学院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迁址市县办学,拓展办学空间,服务地方发展,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迁至泰州市办学,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迁至张家港市办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迁至扬州市办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至连云港市办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迁至靖江市办学。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使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在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保障水平基本相当。建立高校共建机制。省政府先后与教育部、财政部、审计总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局、中残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家部委和行业企业共建13所高校,省教育厅与苏州市政府共建苏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苏州科技学院,与常州市政府共建常州大学和常州工学院,支持无锡市政府加快太湖学院发展,引导高校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对接行业企业需求中彰显特色、提高水平、做出贡献、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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