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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健:以改革为动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2)

2014-12-19 00:10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积极构建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打造教育现代化建设升级版。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会,与教育部签署共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协议,出台《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将22个地区和5所高校列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点)。规划到2020年,全省教育发展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在实施步骤上,规划到2015年全省教育现代化整体达成度为60%、2018年为80%、2020年为90%左右。坚持省、市、县和高校联动推进,使教育现代化建设由县域拓展到省辖市与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监测体系,每年第二季度监测发布上一年度省、市、县三级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鼓励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教育社会满意度调查。推进简政放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深入推进管办评督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5项,撤销创建达标项目34项。简化高校进人审批程序,向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下放教授、副教授学科评议权,向其他本科高校、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下放副教授学科评议权,授予部分本科高校自主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权限,下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权,支持具备条件、办学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高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启动大学章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民办高校董(理)事会、行政、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育立法、修法的调研、建议,颁布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教育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出台《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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