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探索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
3.改革进度安排
(1)2014年改革事项及预期目标
①协调省编办、省人社厅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中小学教师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县管校用”的教师合编定岗、全员聘任等各项任务。
②全省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
③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体系和制度。
④在部分市县(区)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
(2)2015年改革事项
①认真总结部分市县(区)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经验,开展试行教师“无校籍管理”论证研究,拟定全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相关规定。
②部署全省各市县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③会同省人社厅开展统一的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3)2016-2018年改革事项
①会同有关部门,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改革;
②探索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改革。
(四)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录取机制
1.改革目标
推进本专科分类考试,逐步推行普通本科院校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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