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5年改革事项
①落实中小学德育专项工作经费,初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②启动德育示范校建设。
③指导市县加快素质教育基地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等硬件设施建设。
④制定德育工作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⑤举办德育课特色课程评比、主题班会大赛等活动。
⑥建立学生考核评价体系。
(3)2016-2018年改革事项
①总结推广德育工作改革经验,全面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建设。
②推广特色德育校本课程及教材的使用。
③扩大德育示范校建设范围。
(二)理清政府职能,完善教育规划及标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效能
1.改革目标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理清政府及部门教育权责,使各级政府及部门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逐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效能。建立完善教育规划和学校建设、办学标准体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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