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之窗第十二期
2012-08-02 11:19
来源:【郑州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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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之窗第十二期
来源:
日期:2011-12-31
廉政教育之窗
杭州市下城区国家税务局 第十二期
期)月
● 廉政动态●


敬业奉献”纪念建党
90周年演讲比赛。我局选派了屠姝群和王宵莹两位同志参加了比赛。经预赛和决赛,两名同志在
22个部门三十多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其中屠姝群同志荣获此次演讲比赛三等奖,王宵莹同志荣获优胜奖,她们在这次比赛中既向全区党员干部展示了当代国税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也为我局赢得了荣誉。

周年“党在我心中”大合唱汇演。我局合唱队热情洋溢地高唱《我和我的祖国》,从心里唱出了国税人对党的一片深情,赢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演出获得了圆满成功。

位新党员参加了 “庄严向党宣誓、积极创先争优”入党宣誓仪式,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局党组书记、局长沃燮铭在宣誓仪式上致词,沃局长对13位新党员表示了祝贺,同时提出殷切期望。他指出,入党宣誓是一个十分庄严的仪式,要永远记住这庄严的一刻,永远记住庄严的誓言。履行誓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对人生的考验,在今后在工作和生活中,大家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要求比别人严一点,工作质量比别人高一点,服务态度比别人好一点。一个人能力有大小,党员也一样,不论在哪个岗位上,不论能力大小,只要我们做的事对党和人民是有益的,就是贡献。希望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性地工作,为局里多作贡献,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最后,沃局长用雷锋同志的话和大家共勉: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闪闪发光一辈子。
● 警示之钟●
充 当 保 护 伞

年
6个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6年。
2006年,吕军伟在任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专案负责办理陈方等人寻衅滋事案。吕军伟明知未到案的徐征勇亦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但碍于与徐的交情,示意办案人员将处理徐征勇的问题“放一放”,从而使徐一直逍遥法外。之后数年里,徐征勇继续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破坏选举罪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以徐征勇为首的犯罪团伙后被公安部挂牌督办。2008年11月14日,徐征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吕军伟充当幕后保护伞的事才浮出水面。
吕军伟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检察机关还查明,吕军伟在任职期间还利用职务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谋利,收受当事人贿送的大厦购物卡10张价值1万元,已经构成受贿罪。
●廉政轶事●
身正为范 廉洁为师

自古以来,人们都视廉洁为一种美德,把腐败看作社会的毒瘤。古语有云:公生明,廉生威,不贪为宝。廉洁,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那么,廉洁是什么?法官说,廉洁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官员说,廉洁是不谋私利,清白做人;市民说,廉洁是不损公肥私,不贪污。不同的人对廉洁的诠释不尽相同,但本质内容是一致的。廉洁是指不贪污、腐化,不奢侈浪费,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同时也指有道德修养,行为纯洁,不随便索取不应有的报酬和不正当的财产,并以身作则,同腐败现象做斗争。廉洁的意义,决不仅仅停留在个人的层面上,它对整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国家的繁荣和稳定同样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及早发现蚁穴并将其堵住,方能实现国家长期健康的发展。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上,古人廉洁的故事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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