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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4年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通知(7)

2013-11-29 13:2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的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3年12月10日前迁入方有效)和二代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阶段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学籍和户籍同在我市的应届生在领取考生号前必须填写《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附件6),由毕业学校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加具审核意见的《登记表》上报区(县级市)招考办,区(县级市)招考办汇总后于2013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招考办,市招考办于2013年12月20日前移交市公安局复核。市招考办送公安部门复核考生名单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4.现户籍在我市的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5),并于2013年12月10日前由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公安局、招考办审核盖章,由区(县级市)招考办汇总后于2013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于2013年12月20日前移交市公安局复核。

  5.学籍在我市而户籍在省内其他地市的考生,《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经毕业学校和区(县级市)招考办汇总后,由市招考办于2013年12月25日前转给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市招生办,并由当地的市公安局进行复核。

  6.录取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校核报名信息的要求。

  1.考生必须认真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校核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存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2.艺术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术科省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体育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的体育专项项目。

  3.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2013年12月20日前,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交区(县级市)招考办汇总后报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生基本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以及入学、注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基本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无法在教育部备案,考生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各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完整。各教学班班主任应认真检查所在班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时指导考生纠正错误信息。

  5.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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