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4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到报名点办理“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补登手续,未办理补登手续的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并参加录取。
(三)随迁子女的报考手续。
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学籍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流程与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相同。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相应信息: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合法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家庭居住地在深圳市的考生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
5.随迁子女在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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