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考生档案的具体要求。
1.2014年高考考生档案必须具备“广东省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目录”,凡材料具备的需在目录中相应的材料名称栏目的括号内打“√”,并将档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各单位在考生档案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结论时,要对考生高度负责,必须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如需对考生的某方面内容进行特殊说明,可另加附页。
3.严格审核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对在外省转入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证明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真实准确。
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程,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各报名点必须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确保我市2014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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