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到,对于山东大学的做法,有媒体针对校方对学生的负责程度、强势姿态等提出了质疑。查阅近年的媒体报道,记者发现,西安邮电学院、南开大学等高校清退成绩不达标学生时,也被媒体广泛关注,受到了类似的质疑,并引发了关于大学建立学生淘汰机制的热烈讨论。
淘汰学生是否可行?
很多人认为,一旦跨入高校,就等于进了保险箱,这完全是一个误区,科学的淘汰制是高教质量的基本保障
对于高校制定淘汰学生的标准,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阎凤桥表示,淘汰机制的建立在我国早已有之,如今高校制定了详细而清晰的规定,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正常管理行为。一个速度快的学生可以用4年跑完智力“马拉松”,速度慢的学生可以用6年跑完,但是如果6年还没有跑完,学校就可以指出,你不适合跑“马拉松”了,可以改做其他项目。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则表示,很多人认为,一旦跨入高校,就等于进了保险箱,这完全是一个误区,科学的淘汰制是高教质量的基本保障。
其实,对于淘汰成绩未达标的学生,我国政策、法规早有阐述与规定。
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高校要“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和优秀学生奖励制等教育教学制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学生应予以退学”。
近年来,我国高校普遍加强了对本科教学的日常管理,几乎所有高校都设置有严格学分管理的相关规定。例如,2008年起实施的《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28学分”可以让学生退学。北京大学则规定,连续两个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2.0,并且这两个学期不及格课程超过10学分的;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论重新学习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的,由学校有关部门与该学生商量退学。
不过,有学者表示,出于对学生寒窗苦读多年的同情,加之社会的舆论压力,很多学校对此规定的执行并不严格。即使是一些十分严格的高校,其淘汰率也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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