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
“备案制”和“审批制”两种方式
《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主要成果有:
一是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自主权,促进高校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在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过程中,如何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始终被作为一条红线,牵动着整个修订工作的每一根神经。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而且规模趋于稳定,专业目录经过修订已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问题是如何落实?如何放权?经过反复研究,对原《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整体设计,提出了“放开一大片,管住一小块”的改革思路,设计了相应的“备案制”和“审批制”两种方式。对已列入目录的所有专业(除少数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高校全部实行“备案制”,只对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少数新专业实行“审批制”。而且,满足备案的前提只有一条,即经过核实和公示,已具备了设置该专业的办学条件。这就把绝大部分专业和绝大部分高校都“解放”了,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体地位自然突显了出来。在这种制度下,高校如要设置专业,最需要做的就是创造条件。这样,过去那种盲目申报、广种薄收、重申报、轻建设的无计划状态可望得以改变,高校完全不必“赶场子”、担心“过了村没有店”,进而把设置专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精力,搞好规划,创造条件,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可以说,确立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亮点。
二是发挥专家作用,借助网络平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形成专业设置新流程。
与“备案制”和“审批制”相配套,新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设计了一整套新的流程,其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是主要方面。为此,教育部专门开设了网络信息平台,除必要的纸质材料外,流程全部在网上流转。同时,对材料申报表重新进行了设计,要求高校重点陈述是否具备开办该专业的条件(市场需求、师资队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实验条件、经费投入等)。高校主管部门审核的重点是确认高校是否确实具备了开办该专业的条件、材料是否真实等。专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学术方面,重点审核新设专业的名称是否规范、与已有专业的区分度如何、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等。这样,在新的专业设置流程中,主管部门、专家、高校职能清晰,做到“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专业设置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告诉我们,每一次“放权”改革中,经常会从“一管就死”的极端跳到“一放就乱”的另一个极端,最后不得不把放下的“权”再收回来。新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始终贯彻“该放的坚决放”、“该管的大胆管”的思路,设计了“备案制”和“审批制”两种方式,前者属于“坚决放”,放开一大片;后者属于“大胆管”,管住一小块。“放开一大片、管住一小块”是这次改革的核心措施,既“放权”又“调控”,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与此同时,《规定》还设计了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要求申报学校校长签字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将申报材料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求专家将审核意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反馈给申报学校并抄送给学校主管部门。也就是说,整个申报和审核过程都是透明的、公开的,其公正性理应得到保证。(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综合组组长叶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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