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近日出台,要求高校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要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配足配强体育教师,体育课不及格不发毕业证。
河南要求,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每周2学时的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引导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早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按照规定,体育课不及格不予颁发毕业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及其他先进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不到50分按肄业处理。
《中国教育报》2013年9月2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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