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去的时间,距离郑州“7·27”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到一个月,而在这段时间内,政府多个部门出台多项措施要严惩水泥罐车。
刘丰豪的母亲说,希望政府部门能真正硬起手腕治理水泥罐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水泥罐车凌晨闯祸逃逸少年命丧车轮下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见到马瑶(化名)时,她左脚脚踝仍然肿着,脚踝擦伤处已经结痂。
马瑶的母亲说,马瑶身上的伤不止这一处,膝盖、背部、臀部都有伤,前两天还在打点滴。
马瑶身上的伤是8月24日凌晨2时5分出现的,当时她和几个朋友一起沿中州大道西半幅辅道由南向北走,到中州大道杓袁村口时,马瑶乘坐的摩托车与一辆左转的水泥罐车相撞。
马瑶乘坐的摩托车驾驶员是刘丰豪,他当时就不行了。事故发生后,水泥罐车停了一下,然后向杓袁村驶去。
突如其来的车祸,把5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吓坏了,他们赶紧拨打120和110报警。
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后,医生对刘丰豪检查后称“人已不行了”,然后就离开了。
随后,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并通过中州大道上的监控录像,最终找到肇事水泥罐车,将罐车司机抓获。
肇事司机已被刑拘肇事罐车涉嫌无证运营
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民警何伟介绍,对此事故他们已下达了认定书。
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8月24日凌晨2时5分,赵聚群驾驶豫AG3825运力牌重型罐式货车沿中州大道东半幅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到杓袁村口向西左转时,与沿着中州大道西半幅辅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刘丰豪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刘丰豪当场死亡,马瑶受伤。
事故发生后,赵聚群驾车逃逸。根据现场勘查和询问分析,事故是因赵聚群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超载及发生事故后逃逸造成的。
据此,交警部门认定,赵聚群负事故全部责任,刘丰豪和马瑶不负责任。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载明,赵聚群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查询发现,赵聚群驾驶的车牌号为豫AG3825的水泥罐车,没有办理营运证,涉嫌无证运营。
郑州市建委散装水泥办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肇事车辆挂靠于郑州浩天混凝土有限公司,而“现该公司的所有车辆均未到市散装办办理登记”。
失独母亲恳请政府部门严查水泥罐车
刘丰豪今年16岁,独生子,是一名初三学生,秋季开学就该读高一了。他的离开,让母亲赵女士悲恸不已。
赵女士说,事故发生5天后,他们在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与车主见了面,双方进行了协商。
“他们说给2万元丧葬费。他们也觉得有点少,有点拿不出手。”赵女士称她当时没有同意,也没有要他们的钱。第二天,车主再次给赵女士的亲戚打电话,说可以协商解决,并表示他们也要追究司机的责任。“此后,我们再也没有接到车主的电话,也没人跟我们协商了。”赵女士说。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上车主李先生,对于车辆的营运证和在散装办备案等问题,他表示不愿多说,“现在主要解决家属的赔偿要求。”
赵女士说,她经常看报纸,知道郑州“7·27”罐车事故,该事故发生后,政府多个部门曾表态,要严肃整治水泥罐车,还不到一个月,独子却因罐车而离开人世。
“我们现在不苛求什么,只希望政府部门能硬起手腕治理水泥罐车,让这样的悲剧别再发生。”赵女士诘问,“在政府三令五申严肃整治水泥罐车的背景下,一辆司机驾驶证过期、没有营运证的车咋还能堂而皇之地上路,还夺走了爱子的生命?”
记者手记
“脱缰”罐车何时套上“笼头”?
“7·27”事故发生后,郑州交警、建委等多部门表态,要拿出具体措施集中整治水泥罐车,整治还没有结束,罐车事故却接连发生,不免让人对政府部门出台的措施产生怀疑。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到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采访,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根据交通部2012年第一号令规定,着手在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采取强制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安装行驶记录仪,将会作为运输车辆办理营运证的前置手续,如果没有安装,运管部门就不予办理或者审验营运证。
夜晚,罐车犹如脱缰野马,安装行驶记录仪能否给罐车套上笼头?如果这些车辆根本不去办理营运证,你又如何给它们套上笼头?
其实,类似的措施不是没有,现在郑州市建委散装水泥办要求水泥罐车必须去散装办备案、安装GPS,可很多车辆不安装一样运营、一样上路。如果没了监管,仅靠水泥罐车车主自觉,再好的措施也只能是摆设,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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