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假如学生实习中发生意外事故,将可以获得保险理陪,于是减少了实践环节“缩手缩脚”的顾虑。新学年伊始,上海师范大学为进入毕业实习阶段的5000多名大四学生购买“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金额为8万元。
我国现行法律对实习生身份没有明确界定,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主体不明,学生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实习单位多给学生安排以观摩为主的实习项目,需要动手实践的活动难以参加,实习的作用大打折扣。
上海师范大学与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达成合作,学校出资为即将参加实习的每名学生购买保险,保险项目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和意外烧烫伤三类,保险金额都是8万元,由此承担大学生在实习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责任。上海师大确定了两个时段不同、分别跨越半年的保险期,供学生自主选择。
《中国教育报》2013年9月2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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