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6日,本报在要闻版显著位置连续刊发“如何走出减负困局”系列报道,客观反映了目前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普遍现象,深刻剖析了负担难以减轻的复杂原因,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如何走出减负困局、切实减轻学生压力的对策建议,表达了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因而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正如许多教育界人士所反映的,尽管各地各校做了很多努力,但过重的课业负担仍是“一个长期未解决好的问题”,是困扰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疾,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中国教育之弊、中华民族之痛”。究其根源,学生负担过重具有复杂的文化背景、历史原因和社会因素,特别是在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下,从教育部门到中小学校、从校长老师到学生家长,从出版单位到培训机构,都可能成为加重学生负担的“推手”。
走出减负困局、探讨治本之策,需要社会各界出主意、想办法、献智慧、谋出路。为此,在“如何走出减负困局”系列报道的基础上,从今天开始,本版推出“如何走出学生减负困局大家谈”专题,陆续刊发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专家学者、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减负的真知灼见,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言献策。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形成合力,综合施治,共同搬掉学生身上的“大山”,才能确保亿万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
——编者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启事
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小学生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继续推进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开展综合评价、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等治本之策的前提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之一,教育部拟定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广大校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需要把减负落实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切实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同时,也希望通过征求意见,开展学生减负工作大讨论,汇集教育智慧,更新教育观念,凝心聚力,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2.自动传真:
010—66097346 010—66097809
3.邮递信件:
北京 (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
教育部
人民日报社
2013年8月21日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从制度改革中寻找减负出路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汪明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长期以来推进减负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歇,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旦真的把负担减下来,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免担心升学率下滑,家长更会担心孩子学习成绩因此下降。消除这份担忧,真正把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应从评价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中寻找出路。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一直以来,用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做法,已是司空见惯。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错综复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相对单一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评价方式,对加重学生学业负担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日前,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其核心是把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
将学业负担状况作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的评价理念,是此次评价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在今后的综合评价改革中,通过对学习时间、课业质量、课业难度、学习压力等关键性指标进行评价,着眼于提高学习的有效性和学习乐趣,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对每一所中小学校而言,即便在今后的多项评价内容上获得了好评,但如果这种好评是以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为代价,学校教育质量的最终评价结果将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要加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保障。义务教育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划片招生办法,确保片区内优质初中学校参与电脑派位。要严格禁止各种考试及其变相考试,取缔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减负”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中考和高考改革的总体方向看,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从考试内容改革看,要全面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中考、高考对中学课堂教学正面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真正把学生从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的应试备战中解脱出来。从招生方式改革看,在加快建立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招生制度;以学生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校招生制度,改变用单一标准评价和选拔学生,真正把学生从“分分计较”中解脱出来。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推动评价制度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尽管改革需要假以时日,减负工作的推进也将会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但我们应当对此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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