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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8)

2014-05-28 03:4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5)其余本科专业:546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

  福建省生源:5040元/生·年

  省外生源预科阶段学费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告知。

  二、住宿费

  1、新生入学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50元/生·年至1300元/生·年(公寓)收取。

  2、闽台合作学生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6人间约新台币2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2人间约新台币4.8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

  注:若有新增专业,在我校学习期间住宿费标准参照上述专业执行,第三年到台湾相关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

  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中途退出学习的不退学费。

  六、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生办理退费时要提供原缴费的有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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