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专升本专业标准学制为2年,允许学习年限为2—3年;三校生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6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149万元,图书12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除“英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动画专业。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于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对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2.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我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同分考生,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专业加试成绩。
7、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686088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沈阳理工大学
201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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