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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4)

2014-02-19 12:08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信箱:1041790325@qq.com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1)86739268/86739297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 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学院网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0571)867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