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办)。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的试题命制和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院资格审核和考试、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会计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保险实务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投资与理财专业。
2、招生计划:400名。其中: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10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60名)、会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商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保险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投资与理财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市场营销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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