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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6)

2014-02-19 12:09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