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等第成绩折算
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选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中每科满分20分,满分共计10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若无相关机构开具的关于会考成绩有效证明则视为无会考成绩,计为0分。
第十四条考试。考试分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由我校按照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文化课考试,考生务必同时携带盖有我校招生办公室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其中任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1)时间:2014年3月30日
(2)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
(4)范围: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5)命题:由学校委托具备命题能力和资格的单位承担命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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