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学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学院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2014年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等普高类毕业生共计60名(具体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及计划: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各30名
招生科类:普高类(普通高中文科、理科)
说明:文科、理科考生可兼报以上两个专业且参加普高类综合素质测试。
第六条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自主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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