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
④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⑤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和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0%(师范类专业执行70%),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⑥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辽宁省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5+专业成绩。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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