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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3)

2013-04-08 09:3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4月28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5月9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3.5月10日受理和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签署材料接收(初审)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电子相片;

  5.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6.收取考生的报考费;

  7.发放《准考证》。

  (七)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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