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2日电(记者张莺、闫祥岭)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日前发出通知,提出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保育教育和生活补助,贫困生人均每年可得1000元
补助金会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城市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农村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15%。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800元和1200元二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1200元的补助标准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市、县财政分担。此外,广西还拟建立幼儿园学费减免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目前,广西已建立了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前教育资助一直以来还属空白。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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