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谭萍 )幼托机构若接收150名以上儿童,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记者上周从省卫生厅获悉,《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其中明确了上述要求。
《细则》适用于河南省所有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按照要求,每增加150名儿童,托幼机构就要增加一名卫生保健人员。150人以下的,需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此外,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而儿童入托幼机构前,也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方可进入托幼机构。如果孩子因故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园。
广告资讯: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