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段亚萍、党总支书记魏勇为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郑州18中荣获2011-2012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学生获奖证书
9月24日,从郑州市教育局传出消息,在我市2011年—2012年度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中,郑州18中学校荣获2011-2012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该校高三学生李文清、罗晓雨等五位同学获得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员称号,黄晓东老师被评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辅导教师。
9月25日,在郑州18中举行的“锋行中原”志愿者表彰会上,校长段亚萍给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
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但如何防止活动流于形式,避免出现盖章实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郑州市第18中学团委把参加社会实践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条重要途径。团委以学校的目标为出发点,挖掘学校资源与潜能,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学生对社会的认识,培养了学生的社会生存技能,锻炼了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深受学生和家长喜欢和支持。
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团委组织学生到爱心敬老院、萌芽幼儿园、脑瘫康复中心开展献爱心活动,在与社会对话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爱心。学校通过科技发明周、安全月、校园文化月、手抄报比赛等主题活动,激发同学们利用所学进行创造,这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知识的积极性。
在活动过程中,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原则、实践的创新性原则、活动的开放性原则,有效整合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开辟学生受校外教育、参与社会实践的新阵地,有利的推动了青少年工作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建格局的积极形成。学校通过扎实开展社会实践,全面锻炼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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