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以服务为宗旨,努力完成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8万人次、城镇职工40万人次和下岗失业人员2万人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
2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坚持以活动为载体,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师德教育和“三进”、“三评”、“五个一”等师德教育活动。坚持以师德建设“十项规范”和“十条惩戒”为标准,加强师德建设投诉管理。
26、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继续开展名师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评选郑州市第二届名教师。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完成500名省、市级农村教师的培训计划。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加强教师教育研究和质量管理,全面开展各项教师教育,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学历培训工作,努力使小学教师专科以上率达到76.2%,初中教师本科率达到43.8%,高中教师本科率达到92.6%。
27、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新进人员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宏观调控体系,完善人事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由单位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行政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的转变。开展聘用制管理情况调研,规范聘期管理和聘用制合同管理。
六、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
28、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积极扶持和规范管理。 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鼓励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举办高规格、高水平的民办学校。引导民办学校合理发展,建立和完善市和县(市)、区两级管理网络。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党、团、工会等组织建设,提高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信誉。
29、做好地方高校的服务、协调及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以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为载体的研究、交流、指导、咨询体系,努力为我市高校构建便利实用的服务平台。针对不同类别高校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促进各类高校稳步发展,办出特色。继续实施郑州地方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和课程及实验室建设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电大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市、县两级电大教学资源建设,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程”。
30、规范并加强幼儿教育。重点治理整顿不规范的幼儿园。扶持办好一批上档次、上水平、高质量的乡(镇)幼儿园,并充分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班)率。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及教研工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31、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抓好汉语教学,推动市属高校的外事工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新机制,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外出学习和实习;依托郑州国际友好城市,大力开展教育互访、互派留学生、学生体育文化交流等活动。
32、积极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抓住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力争主动,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
33、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进一步加强教育基础理论和课程教材研究和课堂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重点问题的政策综合研究。切实加强教育科研成果的应用与实践研究,并把推广应用作为课题立项、成果评价的重要依据。
34、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构建郑州市中小学维权体系,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七、加强形象和作风建设,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35、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招生考试纪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6、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并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持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37、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抓好教育信访工作。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学校”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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