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的要求,今后中考体育无重大政策调整,省教厅不再发文。为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佛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一)体育项目考试:2015年4月13日至5月9日。
(二)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2015年5月9日下午3:00-3:50。
三、考试项目
(一)2015年佛山市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国标》)测试成绩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两部分。
1.2015年初中毕业生的初三年级《国标》测试成绩。
2.体育项目考试为两个科目,分别是:(1)必考科目〔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2)选考科目〔投掷实心球、三级连续蛙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推铅球、一分钟仰卧起坐、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一分钟篮球投篮、一分钟排球对墙传球、一分钟踢毽子、足球25米绕竿运球、100米游泳〕考生在上述十二个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二)符合免考体育项目考试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5年佛山市中考体育成绩100%(总分100分)由《国标》测试成绩(占8%)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占92%)组成。
(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的要求,不再统一制定中考体育评分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考方案,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总分的50%(5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中。
1. 2015年初中毕业生,初三年级《国标》测试成绩占总分8%(满分4分),其中《国标》测试成绩及格者满分4分,不及格2分。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及上报数据工作。
(1)符合免考条件考生,并按要求申请免考手续得2分。
(2)无故不参加《国标》测试的考生得0分。
(3)社会考生:能提供《国标》测试成绩,按初三毕业生标准执行;能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得2分;没参加《国标》测试,不能提供证明得0分。
2.体育项目考试成绩(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占总分92%(满分46分)。
(三)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以成绩的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中。
五、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中考体育项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
六、体育项目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免体育项目考试。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初中毕业生(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可免体育项目考试。
2.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初中阶段已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出具已办理有关手续的登记表)的初中毕业生,可免体育项目考试。
3.身体发育异常(侏儒症、巨人症)、严重营养不良、肥胖症及畸形(如脊柱弯曲、O型和X型腿)等初中毕业生可免体育项目考试。标准如下:
⑴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4.5。
⑵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30。
⑶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3.5厘米。
⑷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20厘米。
⑸X型腿:两腿之间距离≥20厘米。
(二)凡免体育项目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加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送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免体育项目考试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四)临时有严重伤病,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缓期参加体育项目考试。缓期考试在5月8日前由各区自定时间集中一次进行。如超过缓期考试规定期限还不能参加体育项目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免考体育项目考试,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七、组织实施
(一)市教育局统筹和监督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标准,各区教育局按省、市有关规定具体组织考试。各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体育项目考试内容,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确保经费落实。相关科室和招生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协同完成好这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各区教育局根据考试工作需要设置的体育项目考试场地,必须经市考场审核小组审核认定,认定办法详见《关于公布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定点考场的通知》(佛教基〔2010〕32号)。各项目考试所需场地、器材和考试规则与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区如需新增设考场于2015年3月13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考场设置标准的通知》(佛教基〔2010〕15号)。经市考场审核小组审核认定才能增设考场。
(五)各校于2015年3月6日前把2014年测试的2015年初中毕业生,初三年级《国标》测试成绩报区教育局备案,各校在2015年3月1日公示《国标》测试成绩(公示时间5天)(《国标》测试成绩上报表见附件7)。
(六)各考场800米、1000米跑考试项目统一用电动计时仪测试。
(七)各区应做好对特殊情况(如大风、暴雨等)的应急预案,可因应实际,对已安排的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八)为加强监督,严肃考场纪律,市教育局成立由监察室、德体卫艺科和招生办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各考场进行巡考检查。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督查小组,加强中考体育监督管理。市、区设置中考体育考试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咨询投诉电话为:83205063,83380500。
(九)成绩公布与报送。
1.考生体育成绩由各区在5月8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复查。
2.各区于5月13日下午4:00前把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包括《国标》测试成绩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录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八、其他事项
(一)市直属学校的中考体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禅城区统一管理。
(二)各区制定的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于4月8日前报我局德体卫艺科,我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区考场检查落实情况。
(三)各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总结(含文本和电子文档)于5月31日前报我局德体卫艺科。联系人:孙建群,电话:83380500,传真:83205002,电子邮箱:fsdtwyk@126.com。
(四)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切实落实《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粤教体〔2014〕2号)的要求,我市自2016年起,中考体育方案将进一步深化改革。
1.拟提高中考体育分值。
2.增加《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成绩(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3.2016年中考《国标》测试成绩以初二、初三年级测试成绩计算。2017年中考《国标》测试成绩以初一、初二、初三年级测试成绩计算。《国标》测试成绩按照每年评分要求执行。
4.《国标》测试成绩占中考体育成绩的比重将逐步提高。
附件: 1.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2.佛山市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说明
3.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务工作及注意事项
4.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5.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
6.考生申请复查中考成绩登记表
7.佛山市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表
佛山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6日
附件1
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
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必考项目(800米、1000米跑)
(一)场地及器材:在400米田径场上进行。电动计时仪,使用前应校正。用发令枪发令。
(二)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胶鞋或赤脚跑步、不可穿钉鞋。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二、选考项目
(一)投掷实心球。
1.场地及器材:20米长5米宽的平地一块。球体周长:42厘米,直径:14-14.5厘米(±1厘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公斤(±20克),球体为生胶铸造,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钢尺。
2.动作规格:投掷前,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双肩与起掷线平行,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时双肩须与起掷线平行,整个动作过程不能侧向、踩线或过线投掷。
3.考试方法:在投掷区划一条白线为起掷线,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每人投掷三次,取其中最须开发区远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着地点。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二)三级连续蛙跳。
1.场地及器材:平坦助跑道,起跳线宽5厘米。钢尺。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同时落地,连续跳三次。连续跳(连跳过程中必须双脚同时起跳,同时落地)中途凡手撑地、坐地、脚掌向前滑动、离地及出现动作故意停顿均作失败。
3.考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可穿钉鞋、胶粒底鞋、胶鞋或赤脚考试。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场地及器材: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橡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板的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橡胶防滑跳板面上的橡胶要紧贴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胶起跳板,也不得在起跳板上加垫毛巾、布等幅盖物)。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钢尺。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起跳前两脚不得离地后再做起跳动作。
3.考试方法:每人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可穿钉鞋、胶粒底鞋、胶鞋或赤脚考试。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四)一分钟跳绳。
1.场地器材:平坦而坚硬地面。采用经实际操作后无误差的计数跳绳。秒表若干块。
2.动作规格:单脚或双脚跳均可。每一次,摇绳须经过头、脚一次,方向一致。
3.考试方法:每人计算一次一分钟跳绳的次数。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开秒表计时。预备状态时,考生手握跳绳手把,手腕应保持静止。记录一分钟完成次数。
(五)推铅球。
1.场地器材:平坦土质场地,投掷圈直径为2.135米。铅球重量3千克。钢尺。
2.动作规格:在投掷圈内,原地或滑步推均可,用单手从肩上推出。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3.考试方法:每人推三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六)一分钟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在平坦的地面上。秒表若干块。
2.动作规格: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考生同伴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两腿屈膝,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仰卧时,手背必须触垫,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动作过程中双手必须交叉贴于脑后。
3.考试方法:监考员发出“预备一一起”的口令,同时计时,登记一分钟内所完成的次数。一分钟到时,考生虽己坐起,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算。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七)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1.场地器材:半场篮球场。(篮球场规格为26×14米),篮球若干个。7号球(女生可选用6号球)。
2.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3.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点为园心以30厘米为半径所划的圆圈)运球,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进圆圈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运球中违例者应从违例点开始重新运球。球在考试区域内按篮球规则执行。
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到起点的时间、每人试考两次,计算最好一次成绩。
(八)一分钟篮球投篮。
以篮圈中点至地面垂直投影点为圆心,男生以4.2米为半径、女生以2.5米为半径划弧。考生可在弧线外任何区域投篮(考生只能用一个球),计算一分钟投中次数(脚压线不计)。7号球(女生可选用6号球)每人试考两次,计算最好一次成绩。
(九)一分钟排球对墙传球(硬式排球)。
在与地面垂直的墙上,高2.2米处为圆心,以0.75米为半径在墙上划圆。男生在地面距墙2米处、女生在地面距墙1.8米处划线,考生在线后对墙上的圆圈用排球传球或垫球方法连续传、垫球,计算一分钟内传球或垫球在圈内次数(脚压线不计)。每人试考两次,计算最好一次成绩。
(十)一分钟踢毽子。
考生在1.5米×1.5米范围内,穿普通鞋,用膝关节以下任何部位将毽子踢起,计算一分钟内踢毽的次数(踢毽子的脚每完成一次踢毽动作后必须触地,算为完成一次)。规定用江苏太仓产“新健牌”桃红色毽球。
(十一)足球25米绕竿运球(4号球)。
起点至第1根竿距离为5米,以后每距离2米设竿1根,共设10根竿,从最后1竿继续延伸2米处定为终点。计算考生从起点运球绕竿至终点的时间(以人、球都过终点为准)。每人试考两次,计算最好一次成绩。
(十二)100米游泳。
在50米标准游泳池,考生出发形式不限,转身和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的任何部分触池壁, 不限泳姿,不限时间,其它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执行。完成即为满分,否则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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