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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体育免考及缓考规定

2015-01-21 12:3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网络综合-2015年广东佛山中考体育免考及缓考规定】:

体育项目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免体育项目考试。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初中毕业生(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可免体育项目考试。

2.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初中阶段已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出具已办理有关手续的登记表)的初中毕业生,可免体育项目考试。

3.身体发育异常(侏儒症、巨人症)、严重营养不良、肥胖症及畸形(如脊柱弯曲、O型和X型腿)等初中毕业生可免体育项目考试。标准如下:

⑴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4.5。

⑵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30。

⑶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3.5厘米。

⑷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20厘米。

⑸X型腿:两腿之间距离≥20厘米。

(二)凡免体育项目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加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送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免体育项目考试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四)临时有严重伤病,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缓期参加体育项目考试。缓期考试在5月8日前由各区自定时间集中一次进行。如超过缓期考试规定期限还不能参加体育项目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免考体育项目考试,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