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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2013年中考职业学校春季招生通知

2012-12-20 14:12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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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
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探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新路子,大力普及高中段教育,优化高中段教育结构,经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与计划
(一)2013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学校为新安江职业学校、乾潭职业高中、市工业技校、先锋职业高中、雾江职业学校、新安江成人文化文化学校、育英文化学校。
(二)2013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计划1130名。
二、招生程序
(一)2012年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完成对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春季招生计划的审核。12月1日前各招生学校春季招生宣传简章交市教育局职教成教科审核,并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建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专刊印发至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
(二)各初级中学在坚持学生自愿、自主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初三毕业生报名,开好家长会和学生会,引导和指导学生做好报名工作。各校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毕业生人数的35%。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
招生对象:本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
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1 月11日。
报名地点: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
报名办法:由学生按照本人意愿,向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填写《建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报名表》。
四、录取办法
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主填报志愿。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春季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定和九年级第一学期统一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于2013年1月31日由各初中学校派老师带领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凡未报到的学生必须回原初中学校参加学习。
五、收费标准
春季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报到注册时一次性交清。春季招生的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待遇。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获得中职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涉农专业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对优秀职教学生将给予奖励。
六、学籍管理
春季招生的学生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之日起即取得职业高中学籍。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师资、教材、教室等要统筹安排,确保春季招生班顺利开学。
七、招生宣传与纪律
(一)统一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就有关春季招生的计划、政策、细则将在媒体、网页上进行宣传,并设立招生热线,接受考生、家长咨询。禁止各招生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宣传,要求各招生学校做到四个不准:不准用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生源竞争,不准未经审核擅自在媒体上做招生广告,不准组织或接纳初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参观、访问,不准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或填报志愿的指导。学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必须始终坚持自愿原则,学校、教师要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给没有报名的学生施加压力。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即作招生违纪处理。
(二)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组建好招生领导小组,选派好工作人员,安排好工作日程,同时积极向考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附件:1.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计划汇总表
2.2013年中职招生考生报名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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