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从张掖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教育局下发了《张掖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具有照顾政策的考生要求:
(一)初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5分。
(二)获得甘肃省体育运动等级测试一级、二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0分、5分。
(三)获得甘肃省艺术特长等级评定A级、B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0分、5分。
(四)获得市运动会单项成绩前三名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0分、5分、3分。
(五)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录取时加5分。
(六)肃南一中招收的户籍在肃南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在肃南居住的长汉生加5分。
(七)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据悉,以上照顾政策,考生只享受一项,不累计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并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县区教育局复核确认。加分项在考生考试成绩“照顾加分”栏目呈现,并计入考生总分。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