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问责
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纪实制度和倒查机制,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完善人事、纪检监察、党委纪委、巡视、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执行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开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工作。开展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等违反人事组织纪律的问题,坚决查办评选评审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的问题,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维护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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