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
朗诵篇目以散文、诗歌为主,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两首篇目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朗诵。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朗诵。
4.考试要求
①普通话标准,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
②朗诵实行无伴奏朗诵;
③要求背诵。
5.评分标准
(五)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基本乐理知识。
2.考试内容
①音及音高:高音、低音谱号和谱表;音名;音的分组;变音记号;等音。
②音符、休止符及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的时值;时值的基本划分。
③节奏、节拍:拍号;常用单拍子、复拍子(包括2/4、3/4、4/4、3/8、6/8拍子)的识别;切分音;弱起小节;节拍划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转位的识别与构成;单音程;调式中的音程及不协和音程的解决。
⑤和弦:各种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调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调、和声小调范围内)。
⑥调号、音阶:大小调式;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音阶的辨认和构成。
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常用力度、速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基本乐理知识。
5.样题
(1)下面的选项中大字组A的正确记谱为( )
A. B. C. D.
(2)术语cantabile的中文意思是( )
A.有表情的 B.如歌的 C.柔和的 D.愉快的
(六)视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6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视唱150条曲目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5.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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