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档政策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四、录取规则
1.每一轮次投档福建农林大学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江苏省文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级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考生进档后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山东省本科一批文理科类不录取专业调剂的考生,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2.福建省美术类考生录取时,根据闽考院普〔2014〕7号文件精神,对于投档我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合格考生,分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R*60%+考生文考总分*40%,R系数=高考文化满分值/省级专业统考满分值;若有享受福建省加分政策照顾的考生,文考总分取加分后的文考总分);若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福建省外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美术类校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对我校在该省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均通用,考生可以兼报,考生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对于投档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3.中加合作班专业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加合作班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生源不足时,由学校决定是否电话征求部分无法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意见,在要求的上载时间前,录取符合条件并明确表示愿意录取到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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