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国防生在1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复查复审不合格者,如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江苏省已对高校学费标准进行整体调整,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将在江苏省物价局最终批复后通过学校招生网等平台公布。在校本科学生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七条学校立足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定位,贯彻因材施教教育思想,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1、实施本科生与研究生一体化培养。经选拔、考核和认定,学校对成绩突出、素质优秀或具有特殊潜质的一年级本科生授予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
2、实施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机制。组建“长空学院”,涵盖优秀人才培养班、长空计划和未来精英培育工程。其中优秀人才培养班包括:工科研究试验班、工程力学专业“钱伟长班”、中乌航天专业联合培养班、航空宇航学院冯如班、飞行器动力工程培优班、自动化学院培优班、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培优班、机电学院机电工程培优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培优班、飞行器适航技术培优班、理学实验班、文科基础强化班、计算机软件培优班、机械工程中韩LG班、中法工程师班等在内的各类特色培优班。学校在入校新生中选拔500名左右的新生进入培优班学习。
3、实施国家、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设立创业学院,搭建多个学生自主创新实践平台,面向学生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的创业教育和实践训练,培育创业群体和创新团队。校内所有创新实验室均向本科生开放。
4、实施“卓越计划”。为适应航空、航天、民航、信息等工程技术领域飞速发展的需要,彰显学校“三航”办学特色,高质量实施国家、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成立了卓越学院。卓越学院将建设工程教育改革的示范区、优秀工程师培养的摇篮,打造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教育品牌,培养和输送大批视野宽广、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开拓的卓越工程师。
第二十八条我校转专业政策主动适应社会对优秀人才、紧缺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五类学生可申请转专业:本科一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部分培优班成绩优良的学生;志愿分流至紧缺专业学习的学生;确有志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有利于其成才的学生;确有特殊学习困难或身体原因难以在现专业学习的学生。具体办法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我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美、英、法、德等国的国际知名大学广泛开展教育合作,为学生提供学分互认双学位、交换学习、假期文化交流、国际科技竞赛以及读研直通等多种出国学习方式,在国内国外两种教育环境中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学校提供英、法、俄等多种外语强化培训,帮助学生提高外语沟通能力。
第三十条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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