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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7 21:00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航局重点共建。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实现了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目前,学校已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在新的发展时期,南航将紧密围绕“高素质公民和未来开拓者”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育人为本、促进人才辈出,以学术为本,促进学术繁荣,以航空为本、促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继续实施“特色发展,人才强校,开放办学,制度创新”的发展战略,向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第五条学校代码:10287。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学校地址:将军路校区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明故宫校区在南京市御道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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