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三)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需按规定体检政审。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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