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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2014-05-14 20:58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科学发展,结合近年来本院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院务会议审定后,报教育厅批准。2014年学院共有24个专业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217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院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遵守“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部分省份如有降分情况,学院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院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大学外语课程仅安排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的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院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