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很多大学教师都明白,考试应以能力为导向,但是,他们在授课、考试过程中也受到了一些条条框框的束缚。
陈鹏直言,教育管理职能部门有时为了整齐划一的“规范”和管理的便捷化,会要求教师必须按照某些规定的格式、形式甚至内容进行考试,有时为考试划定了严格的程序,甚至有时对考试结果也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我了解到有不少大学的教育管理部门会要求教师必须以某种形式进行考试,这样便于最后的归档管理;有时要求学生的成绩要呈现近似正态分布,否则就认为考试中存在问题;有时还会对教师的打分提出质疑,为了与他们的标准相一致,会要求教师把分数评低些或抬高些。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陈鹏说,“考试评价作为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由教师主导来设置,应保证教师在专业领域内根据专业标准、学术标准和教学目标下的‘自由裁量权’。”
于琦则强调,放开自主权并不意味着学校监督的缺位,而应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未来的考试,谢小庆给出了五点建议:“第一,更多采用开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第二,更多采用论文式考试;第三,更多地考查实际的动手能力;第四,更多采用面试;第五,如果进行闭卷考试,尽量采用客观性选择题,减少对学生记忆力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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