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录投档
补录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补录志愿为平行志愿,根据公布的学校缺额计划,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向缺额院校按补录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供学校审录。
(四)普通类补录投档时间安排
9月24日9:30,专一批和对口高职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25日10:00前,专一批和对口高职学校上载,结束录取工作。
9月26日9:30,专二批补录学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9月27日10:00前,专二批学校上载,结束录取工作。
四、艺体类专科层次补录
艺体类专科层次填报志愿、补录与普通类专科填报志愿、补录同期同步进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可在网上(http://zj.sceea.cn)填报5个顺序学校,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补录投档时,按照“志愿优先,按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的投档办法,5个志愿一次性按缺额计划1:1的比例投档,对于投档模式为“全部投档”的专业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序投档,供学校审录。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于普通类志愿投档。
五、其它
(一)补录生源由招生机构按规定统一以公开征集志愿方式组织,参加补录的院校一律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违反规定擅自组织生源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取考生入学的,其责任自负,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补报志愿无效。
(三)本次专科补录结束后,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结束。各院校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及复查工作,防止弄虚作假事件发生。特别要做好入学新生的数据核对工作,保证入学报到新生与我院上报教育部的录取库一致,确保新生电子注册完整、准确。
(四)各地要做好专科补录政策、办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准备和引导,积极指导和帮助愿意就读考生填报好补录征集志愿,以切实为考生升学、为院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做好服务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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