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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4)

2013-06-27 18:1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普通专业:每生每年4560—5160元;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标准,每生每年500—1500元。如2013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的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020)85211098,85211097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二十九条 招生监督

  联 系 人:纪委监察处负责人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已于2013年3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授权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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