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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9 20:1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安文理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  西安文理学院是西安市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拥有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39个本科专业的综合性地方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1100余人。学校现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专门史、中国古代文学、分析化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学;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艺术设计、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专业;7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分析化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长安历史文化系列课程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创意—实践型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软件服务外包人才”;1个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分子生物学》。同时设有长安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区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书画艺术研修中心、国际民生文化研究所、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西安秦岭保护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中国王维研究会和陕西省纳米科技学会等学术机构挂靠学校。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西安市。

  一、学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分3个校区:高新校区:太白南路168号;太白校区:太白南路212号;书院校区:书院门63号。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专科)教学地点为西安文理学院书院校区;其余专业教学地点为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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