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3)

2013-05-28 17:12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五、综合素质评价

  19.对参加高中新课改的应届毕业生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与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全省统一标准的“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评价过程公开,评价结果经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后,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学习能力主要通过普通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