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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24 18:3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邮政编码230061;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邮政编码230601。学院网址:http://www.hftc.edu.cn

  一、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

  (二)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标准,以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

  (三)录取办法

  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清”方式。即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该专业录取已满,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调剂;对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到相关专业,直至足额为止。同等条件下,与录取专业一致的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⒉报考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省按照艺术类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江苏、山东、江西省考生参加我校“校考”且考核成绩合格,按照我校“校考”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⒊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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