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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24 13:5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八、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2、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九、定向录取:

  1、企业定向:面向江西省考生录取的定向单位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定向报考代码另设),录取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企业承担学费,毕业后需为企业服务8年。

  2、贫困地区定向:我校是教育部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遴选高校,2013年拟安排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矿物加工工程专业面向江西省17个集中连片困难县考生招生,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转学校,不转专业。

  十、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795-4255元/年(对外汉语3565元、建筑学6900元、艺术类9200元、软件工程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14000元或15000元/年。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900或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以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学生资助: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入学奖、泰豪杰出学生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励志奖学金、东莞校友会爱心助学金、先导教育奖、赣华奖学金及赣华助学金、新桥矿业学生奖学金、金诚信奖学金及助学金、保集奖学金及助学金、金力永磁奖学金、广东安装工程管理奖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可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同时每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支持和保障。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 0797-8312508、8312088(兼传真)  电子信箱:07978312088@vip.163.com

  网址:http://zsjy.jxust.cn              微博:http://e.weibo.com/jxust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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