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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4 13:5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二、学校代码:10407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中外合作办学)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1、校本部(一本、二本):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2、南昌校区(部分二本、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六、招生科类及条件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2、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对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4、英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并需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成绩为良好以上;软件工程(英语方向)外语限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和数学成绩要求及格以上;日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对外汉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外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其他专业报考语种和单科成绩不限。

  七、录取规则

  1、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择优调整专业,也可申请“双学位”学习或辅修第二专业。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校本部(江西赣州市)和南昌校区(江西南昌市)各专业,由于办学地点不同,不跨校区调剂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企业定向就业专业一律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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