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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3-05-23 19:2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十四条 学校现设有王成海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等奖项,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推荐参加出国(出境)交流,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投诉和质疑。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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