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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3-05-23 17:42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信息对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国防生招生的男女比例要求请参考国防生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艺术类(美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若组织专业测试,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若不组织专业测试,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招生的本科(美术类)录取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与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为录取参考成绩;确定专业时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接收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足接收调剂志愿。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的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的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生只招收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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