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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2013-05-23 17:38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学校简介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5月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予以确认的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质量为中心,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有专长。经过不懈努力,现已成为一所办学行为规范、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新机制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13651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二、招生计划

  2013年计划招生数1705人,其中省内1326人,省外379人。(准确数字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及要求

  1、报考要求

  (1)外语类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且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90分以上学生,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疤痕,无残疾,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3)报考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4)报考音乐学(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5)报考体育教育(体育旅游方向)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2、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学院负责,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法。

  (2)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无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先至后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学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贵州籍少数民族考生。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体育舞蹈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教育(体育旅游方向),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投档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该省有关规定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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