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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专科招生章程

2013-05-22 17:12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金融(国际结算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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